您好。我想咨询关于同老公离婚协议的事。目前在住的一套房子是在还贷款中,贷款在住的房里头房票本上有三个人的名字。(老公,我,孩子的)贷款名字也是老公的。(但是贷款申请是我们两个大人一起贷款的,用公积金贷款的,就是名字是以老公个人的名义,当然我贷款的公积金的份额要占多些)现在想把这房子留孩子一个名字-孩子是成年人,将来给孩子结婚用的。想问下可不可以在还的贷款把老公的名字移除,换成孩子的名字,然后我帮孩子还贷款或者孩子自己还贷款。我们两个大人双方另外都各自有一套房子了-协议写明各自独自拥有一套,所以想把这套现住房产证上移除我们两个大人的名字。然后房子留给孩子一个人。(这个能到交易市场办理吗?协议上是写了房子留给孩子的,如果交易市场不能移除老公的名字,那离婚后会有什么后遗症吗?是担心他赖着不走。名字留在房票本上的话,这边的房子还是会有他的份额在。若以后碰上拆迁的问题是否还能算上老公的份额?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