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故扣压我一个月工资,他这样做算是违法了劳动法么?
我可以随时离开公司,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么?
另外,请问违约金10万人民币,这个合法么?
我和公司于去年8月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为期5年,其中有一个附加条款,
就是底薪+5%销售提成,违约金10万任命比。
自从合同签订后,公司经常以所接单子没利润,或者材料涨价
等各种理由而没有按照合同履行给我5%的销售提成,我想请问,这样的情况下,
我可以随时走人而不需要支付违约金么?
急盼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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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劳动法;
2、您可以随时离开,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3、违约金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10万合法;
4、公司的理由都是不成立的,您不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而且还可以向公司主张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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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你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由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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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李律师的回复,还想麻烦一下,如果我现在走人需要递交书面的报告么?
每个月的提成结算清单,上面没有老板的签名,这个可以做为证据么?
因为老板说什么也不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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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并且,以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辞职。注意保留单位签收到你辞职信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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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