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月三号,我对公司提出离职,公司拿出去年签订的一个培训协议拒绝我离职,如果我执意要辞职,就要赔偿公司一笔赔偿金金额是3555。关于培训协议,里面确实有些有一年半的服务期,我也确实没有满服务期。但是,关于这个培训协议我并没有接受实质性的培训,当时只是技术主管交代了公司项目的开发方向及开发内容,及解答一些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然后五月份加班加了个把月而已。而且协议里所规定的培训服务费用8000,其中包括项目:工资,福利费,学杂费,教材费,往返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出差补贴等。其中除了工资我是一项都没有享受过,我于此事对公司提出质疑,人事给我的答复是我既然签了,就代表认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