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子受工伤,但工厂没有购保险。工厂负责了治疗费用,现在伤好了,鉴定九级伤残。她想回家,但工厂说需要与他们终止劳动合同后才能与厂方谈赔偿的事情,请问劳动法是这样规定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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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鉴定结果依法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另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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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2个月医疗补助金、8个月就业补助金。共计19个月本人工资,需要进一步了解的,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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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伤赔偿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伤残鉴定结果出来之日就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离职时才支付。详细可电话联系,制定维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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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工伤,总计赔偿十九个月本人工资。另外,工伤医疗期间,即从受伤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前一天这段时间,原工资福利不变。建议必要时委托律师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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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彻底解决,确实需要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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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维权代理可同本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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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建议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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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伤残可主张赔偿不少,律师费四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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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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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依法要求19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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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