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新郑市工地,被塔机掉落物砸伤,是农民工没有签署劳动合同,工地现在以没钱为借口拖延时间,无法手术。请问该找那个部门?承包商是个人,劳动局不予受理,请问该找那个部门,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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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将工程(包括劳务)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或个人的,由具体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因此,你是可以找发包人的。
二、如果劳动部门不给予工伤认定,你可以先提起两个诉讼:一是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或诉讼;二是行政诉讼。
三、拿到了工伤认定,就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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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搜集证据,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也可以去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的,最终是需要证据的,建议尽快搜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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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办理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然后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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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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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