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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患病可以不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我是今年4月份与现在所在的公司签定合同的,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必须上交公司一个月工资,我是4000才能签合同上班. 我最近感觉到很辛苦,因为我是每天早晨7:30就上班,住在公司的,晚上现在还需要加班到9:30左右,可能在休息期间如果有业务的话还需要加班,加班没有任何报酬,现在我身体检查出来了得了肝炎,不能在这样子辛苦工作,想问是否合同可以自动解除?是否我提出来就可以自动解除? 我是否可以拿回4000抵押金,还有为付给我的工资? 谢谢!

劳动纠纷
2005-09-05 20:59: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1、4000元押金是可以要回的,因为用人单位是违法收取的,但4000元押金你有收据吗?
    2、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3、不明白的地方建议直接电话咨询律师。
  • 谢谢马律师的回复.
  • 合同上写明了收取4000押金了,这个可以没有收据就完全证明了啊?
  • 我和朋友合伙开了一家电脑公司,由于朋友不在公司,所以公司由我管理,我们公司主要是做电脑销售和服务,今年有一家单位的UPS出了问题打电话给我,因为公司有这项业务,所以我就派了公司一位员工去看看能不能够修,如果能够修的话就叫他拿回公司修理.谁知他在看的时候被电了,而且很严重,现在还在治疗,而我的朋友竟然说UPS不是公司卖的,不关他的事,是我叫他去的,要我全劝负责.但是我觉得不管是谁卖的,人家叫我们去修理,我肯定要派公司的员工去,而且我们一般都是修好了人家才会给钱,而我朋友以没有收钱为由而拒绝承担责任,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这件事情是应该我和朋友承担还是找单位还是那位员工也应该承担一些<因为他操作不规范,带电操作>.望能指点,谢谢!不胜感激!
  • 你好: 你可以拿回4000抵押金,和工资。可以要求医疗期待遇。
  • 按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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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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