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银行职员,负责办理信用卡业务,我犹豫家庭原因需要去外地工作,所以准备申请离职,但是此期间出现一些办信用卡的客户恶意透支拖欠,有若干人,涉案金额不等。我递交了辞职信有半个月了,但是我们支行行长包括上级领导都没有签字同意,还要求我回银行负责追讨债务。我现在在银行也配合调查客户信息,但是基本是不可能追讨回来的。而且银行办卡这块,所有的资料都是银行本身审核的,我只是经办人,负责监督客户面签办卡协议。问题1:我需要履行追偿的责任么?而且需要履行多久?如果钱追不回来,我需要承担什么责任?2.如果银行长期不批准我离职,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走法律程序,因为我已经在外地找好工作了,没办法拖太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