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上海,我在成都上班,在职两年,以前是上个月的工资要第二个月20号之后发,这一次拖欠1月份工资到现在没有发,找公司部门,部门表示老板说没钱,,2014年一月的工资拖到2月20号发,是不是已经算拖欠了,现在已经都是3月10号了,拖欠工资找相关部门有什么样的程序呢?有没有比较便捷的方法呢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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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您所说的情况,建议和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发工资;协商不成的,就像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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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描述属于劳动争议,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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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到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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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为了更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在了解完整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为你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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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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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可以先向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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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与公司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希望对你的问题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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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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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