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从事的是营业员工作,本来在专卖店的,单位因为生意不好,把店转让了,在没有提前一个月的前提下,就安排我去仓库,我没同意,现在又想安排我去其它店,我能不能拒绝,如果拒绝单位会和我解除合同吗?我已经在单位干了六年多,能得到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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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岗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来履行。
与你协商一致的,可以调整岗位。你不同意的,单位涉及违法,接触合同也违法,可以获得赔偿金。
如需帮助,建议搜集证据材料,委托律师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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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拒绝,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一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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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给予经济补偿,如需帮助请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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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如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按工龄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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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