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舅与外甥签订卖房合同,舅舅无子女,将自己在西单附近一套85米的2居室卖给外甥,约定200万元先过户,舅舅已是74岁高龄了,先不搬家,到去世后给外甥。在2011年当时这个小区的房价是4万5,折合总价大约400万。但3年的时间过去了,外甥非但没给钱,反而用这套房贷款200万,由于没还利息,要把房子卖了还账,逼着舅舅搬家腾房,老人一气之下将外甥告到法院,要求返还房产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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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房产过户,舅舅可以到法院起诉,主张外甥支付购房款或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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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房屋实际并未履行,外甥不支付房款属于严重违约,可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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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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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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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要求赔偿,如果其行为有欺诈之嫌的,也可以要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返还原物,可电话与我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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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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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西城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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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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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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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质违约,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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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返还不太可能,但是要求支付购房款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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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