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事业单位工作不到一年,(因为合同在单位那里,所以我也不清楚自己是在试用期还是见习期),因为家庭原因需要辞职,单位说依照合同需要我赔偿违约金十几万元人民币(相当于我签订的5年合约中扣除我现在工作的时间之外剩下4年多的全部工资),这笔钱我是肯定赔不起的,我也并没有参与什么大的培训,只是单位老员工教了教我而已。我想知道像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应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如果申请的话大概能少陪多少违约金?整个人事仲裁大概需要耗费多长时间?网上关于人事争议仲裁的内容写得不是很清楚,我不清楚是一个省有一个人事仲裁管理办公室,还是每个地级市每个县级市都有,所以也不知道要怎么进行仲裁……
事实上单位签订的合同并没有在我手中,全都在单位那里,我们签订的合同和我在网上查到的事业编制的正式聘用合同长得不一样,只是一张纸,我也不知道那个是不是有像正式合同一样的束缚力。所以想请专家帮我解答一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