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已方签订了店铺转让合同,合同没有注明乙方违约条件,转让费对方也只付了4份之3,剩下的转让费跟房租合同上写的是分期付款的,对方现在因为觉得生意不好现在想把店铺归还给我,因为合同上说乙方逾期交付转让费我有权解除合同,他现在就说他没交齐转让费要求解除合同。我能不同意吗?如果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他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上并没有说明乙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违约赔付问题,合同上是包括转让费跟房租一共八个月,现在乙方2个月就想单方面解除合同,就咬着合同没有约束他单方面解除合同的问题,想着就赔付20%违约金跟两个月房租。请问是不是他想解除就能解除的?因为合同没说不能解除,只有写了他逾期交付转让费我可以有权解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