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前公婆付全款,买了房子(有银行卡转账证明),登记在老公名下,系公婆赠与你老公,是婚前面个人财产;2、结婚后,加了女方名字。系老公赠与行为。如果没约定份额的,那么你与老公系此套房屋的共同所有人,即夫妻共同财产;3、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这与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还是有点区别的。离婚时,主张一半财产分割是否获法院支持?这得看法官如何权衡了,毕竟老公赠与你财产目的是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尽管婚姻关系破裂了,但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也是事实。所以, 房屋是有份的,关键在于多少比例。需要帮助,可电或留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