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双方出资作为购房首付,产权在婚前登记在女方名下,登记结婚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女方独自还贷,离婚时怎么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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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女方所有,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出资款和增值部分。
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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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可主张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通常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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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购房本金和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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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的财产是平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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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补偿购房首付时男方出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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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女方能证明独自还贷和未共同生活的事实,否则法院会作均分处理;若女方证据充分,产权应归女方所有,婚前首付中男方出资由女方归还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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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产权属于女方,如无证据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女方独自还贷,离婚则需分割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男方可以要求婚前房屋首付的出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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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归女方所有 女方需要返还男方的出资及房产增值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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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