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时因经验不足,没考虑日照不达标的问题,销售人员也没提示是否构成商业欺诈销售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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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民用住宅的日照标准为:在大寒日,该房屋的日照时间不得低于2个小时(苏州地区标准);2、如果有证据证明房屋日照时间低于以上标准,你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购房合同,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选择起诉解决,重点是你证据的形成。(可以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为你检测日照时间,检测费用由对方承担)3、因为此项标准是个硬性规定,即房屋在设计开发时就应当计算出日照时间不得低于2个小时,交房时该房屋必须符合该标准,所以销售人员没有告知并非是故意不告知,而是应当认为该房屋必然符合该标准,所以开发商不存在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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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如果协商不成,需要补充证据起诉解决,如有疑问,可以当面或电话咨询,以便了解详细情况后更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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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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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构成,但可以房屋存在瑕疵向开发商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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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日照不达标,可以退房,如有不明,来电或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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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