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窘迫,我跟一个亲戚做了一个过户的70万抵押性贷款。当时约定他先帮我还20万按揭,过户后再付50万给我。贷款下来后我还有一年的居住期。由于我以前欠他30万,就口头约定贷款后先还他十万元。他就给我40万元。但由于过户时另一个人把我的房产冻结了。他就私下付了26万给那人解冻过户了,(因为都不知道这情况我先头就已把字签好了。)但另一个人的债务纠纷其实涉及到高利转贷,法院也没判下来,证据链也不全(没有了借条,钱也没转到我账户上,就只有一张我签了字的债务转让书),现在授让我房产的人一分钱也不给我了,说以房产局的备案合同为准(价款40万,没就其他事项做规定,如装修,家电等,我也没打房款收据),房产的市场评估价在120万左右,我现在要怎样维权,打官司的大概花费要多少。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