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给我一套房,写的我的名字,我什么钱也没出,现在我想离婚,男方可以分我的房子吗,这个房是拆迁安置房,还没房产证,只是安置协议写我名字,我们2003年结婚,房子2010年的,急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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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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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指明房产是赠与给你个人所有,那么房产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写明,则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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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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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无权分割。我可以帮助到您,如有需要可电联。
1、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个月。
2、【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如果对方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比如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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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