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在我方承包的活没干完,他又欠着家民工的钱,农民工就跑到我单位来拿钱,请问我单位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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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建筑法》第29条规定:“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把工程承包给了包工头个人,是法律明确禁止的。如果用人单位把钱给了包工头,那劳动者还可以继续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有些包工头为了揽到工程,而挂靠在一个劳务公司名下,根据你的描述建议你去查一下包工头是否由挂靠。如果有挂靠的劳务公司就由劳务公司支付民工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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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包工头有施工资质的,有权拒绝,因你单位与农民工不存在直接法律关系。反之,农民工可以申请仲裁,要求你单位承担用人单位责任,但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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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一般需要支付工资的,你可以要求民工按照你们合同 的约定履行再给钱。具体需要看你们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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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应该承担用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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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