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入职时候签了劳动合同,现在我的劳动合同未到期,公司却要将我解雇,请问面对公司这种不讲道理的行为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4-01-05 12:24:4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如需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应该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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