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7日至2013年11月28日在A公司工作期间还要求员工购买工衣,就在11月28日突然公司向本人提出了解雇。要求本人签自动离职书,当时本人拒绝对方的签字,要求公司退还本人的工衣费和要求赔偿一年一个月的工资,公司当场都拒绝了。本人在12月2日申请劳动仲裁,在12月24日已开过一次庭,对方以12月份还在帮本人购买社保,该公司不赔偿任何的损失。反过来上诉本人11月28日至12月20日旷工22天要赔偿公司损失,以本人每天的基本工资100%赔偿公司。现在等待第二次开庭,本人现在也不知怎么办?请问:仲裁期间,公司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还帮本人购买社保是否有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