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两年多了,因上海从7月份开始综合保险停缴,统一转缴社保,现公司以经济困难为由,不愿意给我们补交前面7、8月份的社保,从9月份开始缴,并且要扣我们工资,想问是否违法?另外如果不愿意扣工资就走人,并且什么补尝也没有,后经多次协商(包括劳动部门),公司同意提前通知离职另加两个月补尝(因为做了两年多,不到两年半实际应该补尝我两个半月的),发工资到2011年10月12日(这个有公司盖章和我签字的书面协议各一份),可现在公司发我工资到12号但是10月1号到7号的没有,说我没有上班,只发8号到12号的工资,另社保也没有补,这样如果他不同意发我1号到7号的工资和补发社保我是否还可以去仲裁,如果仲裁,是应该让公司补尝我几个月工资还有其它什么补尝,谢谢(因为我们有双方达成的协议书)。
-
公司对达成的调解协议不愿履行,你可以申请仲裁。
如果当地社保政策允许,则可以要求公司补交7、8月份的社保。另外还可考虑公司是否足额发放加班费、是否按照规定的比例进行发放。国庆休假虽未上班,但公司的相应的待遇应当享有。劳动者是弱势群体,合理要求法官一般支持。大胆申请仲裁,勇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 清华大学法律硕士周雷
-
申请仲裁,一并解决。
-
你好,你可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对方
-
单位欠缴养老保险问题可以申请仲裁。
-
可以委托律师申请仲裁。
-
可以申请仲裁,法定假日公司不应扣工资,公司应付你三个半月的经济补偿。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