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的房子通过中介要卖,跟中介和买方签了合同,当天父母不在家,由我代签合同,但是并没有出具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买方交了5000订金给我,中介就把房产证其中的一本拿走了。款方式是:买方第一次向我支付定金5000元,第二次在产权监理所将此产权证交权证交产权监理处受理同时买方再支付我10万,第三次待办完产权过户手续后乙方拿到钥匙同时付清19万。还有一条是办理产权过户后,规定交付房或者按规定支付房款,逾期一日,向对方支付50违约金,逾期30日视为违约。
因为我们是说好当天付清,所以有一条备注是:“房款”当日付清,但这个房款没写清楚全额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