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06年2月到09年9月在一家厂里面上班,9月份离开了一段时间,10年6月又回到厂里面上班直到2012年6月辞职,我现在还能不能要求原单位补偿我养老保险金?我们以前没有签订用工合同,厂里也没有为我们买养老保险,一直是我们自己在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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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单位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尽量协商要回,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申请之前要组织好以下证据:1.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的证据,2.每月工资数额的证据。
养老保险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可以向单位主张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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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要求和单位产生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由单位补齐,如果单位拒绝补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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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劳动纠纷的诉讼时效只有一年,过了时效只能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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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复杂,可来电,解答仔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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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