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九级,仲裁前调解。单位和仲裁员均以打官司拖个三五年让你拿不到赔偿款为由,胁迫而我签订低额赔偿的调解书。因无钱和他们打官司,就签了字。但我总是觉得冤屈,不知可否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请律师帮我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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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收了吗?如果没签收,就拒绝签收,调解协议就不会生效。如果已经生效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其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再次向作出仲裁调解书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查属实的,应按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有关监督程序重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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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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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已经签订调解协议,检察院不受理该类申诉请求,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法院撤销该调解协议。具体建议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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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