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是9月份在厂里脚趾被压骨折的,11月份我把医院发票拿到厂里,最后厂里说我的医药费用在社保局报不了,原因是晚了,说必须在1个月之内报才可以,请问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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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单位如此做法不合法,单位有义务为你申报工伤及处理工伤补偿相关事宜。现在单位不处理的话,你可以自己的名义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只有工伤认定、工伤伤残等级认定等程序全部走完才有可能获得工伤补偿。程序走完后,你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三个一的补偿金。具体计算方法可以联系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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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个人申请工伤认定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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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此规定,如果是单位原因造成的,由单位赔偿你的医疗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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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超过一个月申报工伤公司要全部赔偿。而且你构成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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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这个说法,你可以和工伤赔偿一起提起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要求公司对医药医疗费用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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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这样的。你有权你提起工伤赔偿索赔,可以得到十万元以上的赔偿。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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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局报不了也是你公司出的。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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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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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