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期间,人不露面,电话不接也不回复,员工发现其已将营业执照等拿走,办公室房东已在挂牌出租此房,所以及时把办公室物品转移并到派出所备案,要求老板结清工资以及转运物品所产生的费用,再将物品还给,其人依然不露面,劳动部门也不具体受理,请问员工有权处理物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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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应当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和拖欠的工资等。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便丧失了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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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就该问题直接向劳动部门反映投诉。你们是无权擅自处理对方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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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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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无权,你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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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