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父亲生前有6个子女(母亲早过世),给了两个哥哥每人一套房,父亲说百年后他住的企业产(独单一套)给我,我没想独要这房(因为我三个姐姐对我父亲也很好),现在我想继承这房子的承租权,经家庭会议协商我和我大哥签署了一份协议,协议内容是我按市场价给付他房屋补偿款(总价的六分之一),同时他放弃这房子的承租权,双方签字。因父亲死后房本户口本都在他那,所以他去办手续,可协议刚刚签了一个月他说房价又涨了,不同意之前签的协议,要从新签协议,请问之前签的协议有效吗?急!急!急!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