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父母已过世,家中有5个子女,父亲走前,写有遗嘱,把现住的两居室给大儿子,兄弟姊妹5人开会已同意老人的遗嘱,并想直接过户到儿子的儿子身上(长孙),不知是否成。但过户时肯定要公证书,请问我们应怎样办理相关的手续,因我们还都在上班,所以麻烦您告诉我们一下相关的手续,省的我们平繁的请假。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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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后,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过户手续。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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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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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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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到公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可到办理公证的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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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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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公证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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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