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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家房子原本是我老公的名字,现在更名到我的名下,如果以后我们离婚的话,(约定房子归我所有)房子的所有权是不是我的?还用办理过户吗?

房产纠纷
2013-11-30 19:55: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不需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您好,离婚之间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了,以后无需办理过户。
  • 是可以的!
  • 如果已经单独登记在你名下,就不存在过户了。
  • 是你的,不用办理过户。
  • 您好,有约定房子归你所有则拥有所有权,已经登记在你名下不存在过户。
  • 离婚之间已经办理过户手续了,以后无需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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