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周一至周六上班,每天午休1小时,其余时间有7.5小时,周六上班,是否只有40-7.5*5+7.5=5小时,才视为加班给予双倍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如果新入职人事总监主动向老板发邮件申请签劳动合同但老板未回复且不办理签合同事项,人事总监是否仍有权利要求30天后双倍赔付自己工资?
3.双倍赔付工资包含构成中的福利如交通通讯午餐补贴吗?
4.双倍赔付工资包含构成中的绩效工资(管理绩效、敬业绩效)吗?
5.应聘时,面试官在应聘登记表上写上8000这个工资达成数额,这个数额,可以作为赔付的计算还是需按实际的工资构成中基本工资来算?
5.基本工资构成没得到员工以合同方式或签署薪酬文件方式或签工资单方式签字确认,这个工资构成有效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