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物业公司上班,前段时间我们小区里的一位租户把业主的冰箱和洗衣机给搬出了小区,公司有规定无论是业主或者非业主搬东西出小区必须要物质搬运单,可是当天晚上公司的前台已经下班,所以我就按照公司所发放的业主信息去核实,经过核实都是吻合,于是我就放行了。两天后公司领导要我签罚款单,我拒绝了。公司领导于是就要求我签辞职单,在我向领导要我为什么辞退我的理由时,他告诉我说我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可是我告诉公司领导在事情的第二天我在小区里截住了搬物品出小区的人,可是没有人搭理我。直到事情过了半个月,搬物品出小区的租户依然自由的出入小区。而我是罚款单或者是辞工单。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