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我今年刚买的新楼 装修入住了。小区是农村自己开发的。买楼的时候 没有任何买卖合同,只有一张发票。现在 需要供暖了, 我们按照他给的 费用清单 去缴清了费用。 今天小区供暖了, 我们家里却没有供暖。 打电话找物业询问,物业回答说是 我们当时没有要求供暖 ,也没有缴供暖费。之前缴的是 碰头费, 跟物业费 还有 不供暖的用户需要按楼层平方缴30%的 暖气费。这是为什么?我们既然没要求供暖 ,为什么要缴30%的供暖费。 为什么还要收取我们的碰头费?这样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