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我家房屋动迁,原拆原还,原始受配人有4个人。期间,原始受配人甲(户主)1997年死亡,2005年原始受配人乙(甲的儿子)按95方案购买了售后公房的产权(丙当时知情,并多次口头表达同一)。原始受配人丙(一般亲戚)在系争房屋内没有住过(1995年户口迁出,未报入系争房屋。且丙的丈夫多次福利分房),原始受配人丁是丙的儿子,购房时他是未成年人,但户口在。现在原始受配人丙、丁起诉乙,要共享房屋产权,请问丙、丁的赢面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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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方案不存在共有权利问题。因为购买时同意不上产证的,否则不能购买的。。
追问:但乙在购房时并没有让丙和丁签字,这种情况下还能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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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方案不存在共有权利问题。因为购买时同意不上产证的,否则不能购买的。
追问:但乙在购房时并没有让丙和丁签字,这种情况下还能确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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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95方案购买产权,胜率不大。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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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1995年户口迁出、丁购房时他是未成年人,丙、丁的赢面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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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1995年户口迁出、丁购房时他是未成年人,丙、丁的赢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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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