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淘宝网上开了一个网店,2013年10月02日17时10分,
伍**(淘宝ID: ******)在我网店购买了10张Paymer充值卡,总价值6300元。
我通过淘宝旺旺把10张充值卡的卡密发给了伍**的淘宝旺旺,之后,卡密被使用。
在2013年10月08日14时52分,伍**通过淘宝申请退款,理由是未收到货。
我与伍**和淘宝客服进行了一系列协商,最终淘宝客服提出
2013年10月30日10时0分前提供“立案告知单”,逾期将6300元交给伍**。
我可以打法院控告伍**或淘宝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