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份跟香港的一个客户交易,前面货款都结清了,2009年10月初最后一批货物发出后,对方一直拖欠货款!期间说要汇款过来,拖了好久,汇出100元,说是确认帐号是否正确!之后就是变相拖延时间,在11月底的时候联系对方,电话不接了!跟我们交易的中间人原本是该公司员工,10中旬说离开该公司了!但是现在他承诺由他来还钱,只是说每个月还500元,这样全部还清可能要2年后了!象这样的情况我该怎么办!如果要通过法律途径该怎么操作!我在上海,他在香港,前面发货都是通过快递,中间沟通多是通过QQ聊天!这个算是证据吗?如果要起诉他,该怎么作!费用大概多少?
互联网纠纷
2009-12-09 16:3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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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起诉,成本较大,律师费通常会超过您的货款(货款是否是12万人民币?)。该香港客户在大陆有财产吗?建议联系面询律师,如有需要,可联系咨询,本事务所位于静安区康定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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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聊天证据要公证才可作为证据使用。
起诉的诉讼费用要根据案件的标的大小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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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证明双方存在交易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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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算作证据,律师可以帮助代为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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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的单据可以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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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