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父母于2003年将政府的公房使用权,从王某手中以二千元的价钱兑了下来,一直居住至今,现政府改造,重新给这些住户分房居住(公房)原本是好事,但这时原住户回来,与我父母争夺这个房子的使用权,(房产处登记仍是原住户名),想请问一下,我们手中有当时签订的房租转让协议和这些年的租用公房的票据,请问我们能赢吗?依照法律哪天,请说的详细些,万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3-10-17 22:07: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