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才8岁,前天在学校不小心摔倒导致手臂骨折,比较严重,需要手术,而摔倒原因是因为学校走廊上有一滩水,因为学校组织放学后私下补课,我小孩就是其中一个,而其他没有报名的小孩正常放学在排队,他在往办公室的途中因为这滩水摔倒,还有点原因可能跟当时排队学生是逆向走有关系,请问这样原因该如何要求赔偿,医生已经明确说明要手术而且恢复情况要看一年后钉子取出来再观察,现在找学校协商结果是除掉保险报销外,他们只原因承担剩下一部分医疗费用,但是这件事情看来完全是校方全责吧?所以请教下,这个事情该如何索赔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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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确如你所说的是受伤原因,那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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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学校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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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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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学校不能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有: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后续治疗费等,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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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伤残等级和后续治疗费鉴定,确定赔偿数额后,协商不成,可起诉学校。
如需帮助,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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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