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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明波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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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从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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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圣平律师 咨询我
好评63 已帮助1943
擅长:刑事案件、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证券投资、公司企业、互联网纠纷、医疗纠纷、行政纠纷、债权债务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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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毅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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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公司企业、房产纠纷、交通事故
解答快 态度好 从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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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在元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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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公司企业、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劳动纠纷
从业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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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国俊律师 咨询我
好评12 已帮助1022
擅长:刑事案件、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公司企业、损害赔偿、债权债务、证券投资、互联网纠纷、劳动纠纷
解答快 从业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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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志强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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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劳动纠纷
解答快 经验丰富 态度好 从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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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炎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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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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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程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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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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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庆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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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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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军律师 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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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劳动纠纷、婚姻家庭、损害赔偿
从业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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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答
企业将不愿意在试用期内支付员工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南宁辞退纠纷律师收费要多少
诉讼费是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时缴纳给法院的费用。解除合同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诉讼费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公司员工的基本工资能否与业绩挂钩,公司能否扣除基本工资?
您好,公司规章制度或者薪酬制度是否有明确约定
我想了解一下,工伤赔偿项目有护理费吗
法律分析: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依照我国相关规定,因工伤引起的生活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如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