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事情经过:4月26日,我公司一员工在0:00左右离厂外出吃夜宵,被车撞伤。其上班时间为19:00——3:00 对方观点:上夜班时,离厂外出吃夜宵是正常生理需要,应发生在上班时间,应属于工伤。 公司有工作期间不准外出的规定。 厂里有条件可以自己烧东西吃。 如果此非工伤,请问如何否定其理由? 谢谢 !!

劳动纠纷
2005-08-03 19:27: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