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3年7月10搬进此房,签订的半年到2014年3月9日。压一付三,按季付,在我们居住期间隔三差五的不是停电就是停水,房客生活没有保障,给我们生活造障碍,主因是甲方一直未物业费,我们多次向甲方和工作人员提异议,一直无人解决,直到我们提出实在无法居住下去后才给解决的,8月17号他们才把物业费交上,但事儿过去一
个月多,才给解决。现在他们不退我们房租钱和压金,还说是我们违约不住的。住了倆个月零3天时,他们叫我们续交房租3个月的,我们没交就把我门给撬了,报警后警察来了说经济纠纷他们不管,只管撬门这事,也就批评她一下而已。民警帮我们协商后退我一半就是550,我也就同意了,叫我在9月16号搬家我也搬了,等我去她公司拿钱时,告诉我只退320,愿意要就要,不要拉倒,有本事你告我去我非常生气,一让在让还得寸进尺。因为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居住的。还要扣我租压金,我觉得他们也太猖狂了吧。难道就没人能管他们了吗。所以我现在想要上诉,用法律法规能来制裁他们这种人。可是我不会写起诉状和案由,希望有心人能帮我们。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