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和卖方签订了买卖居间合同,现在买方首付款不够,买方违约不买这套房子了,但是居间服务费是打的欠条,现在买方和卖方同意解约,但是服务费不给,我们中间方可以起诉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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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买房者承担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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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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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们的服务合同,欠条,来往凭证等,可以起诉有责任支付服务费的一方。石家庄刘律师。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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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