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4年,某水泥厂与W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水泥厂提供40吨水泥,单价1500元1吨,共计60000元,提货前预付20%,提货三个月内W建筑公司须付清余款,W建筑公司依合同预付20%货款后取走了水泥,随后W建筑公司以1700元1吨的价格全部转卖给S建筑公司,试图从中牟利。但S建筑公司接货时,发现水泥质量不合格,遂拒付货款。三个月后,水泥厂催促W建筑公司支付货,W建筑公司也以水泥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水泥厂遂向人民法院提诉讼。
问:水泥厂的诉讼请求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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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建筑公司发现水泥质量不合格有没有提出异议?2现在是否衣柜异议期限?3、水泥是否真的质量有问题。这几个因素决定法院的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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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涉及诉讼时效及对方反诉质量问题,需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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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结合证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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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要看水泥是否真的存在质量问题,还有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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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