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律师您好!我在一开发商处买了一处房产,2009年11月20日手次性交完房款,2009年12月4日给办了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但一直不给办房产证,听说是该房产商建的房子有某些地方验收不合格,所以政府不给房产商办大产权。我仔细看了购房合同,他们把房产证何时办的事避而没谈,在此条款上划了一杠。现在我可不可以按照国家商品房买卖法相关条款起诉房产商?我现在是急需要钱,想把这房子卖掉,但是,没有房产证别人不敢买。万分着急。我起诉要达到的目的是:房产商按法律规定赔偿拖欠办证费用,以现在市场价退房款给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