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7月民政局协议离婚,可是前夫一直不履行协议上的条款。近日去法院起诉,法院以民政局不受法律保护和过了诉讼期限为由,不予立案,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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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做法正确,您可以起诉对方支付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七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三十五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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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与前夫重新订立协议,约定新的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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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要看协议是如何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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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具体看一下,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的离婚协议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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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具体看一下,如果是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当时的离婚协议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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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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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约定的是什么内容呢?如果是抚养费,法院应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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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办法与前夫重新订立协议,约定新的履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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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