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别人担保带了五十万,贷款人跑了,信贷员帮我借了五十万还上了,但是让我给他写了借条,这笔贷款信贷员的贷款手续不合法,财务表报都是花钱作的,我把房子卖了还了40万,还剩十万,他现在告我,让我还他十万,我应不应该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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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没有被欺诈的证据,您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后,向借款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一条 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三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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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分你是一般担保还是连带责任担保。你有责任还款。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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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是应该的,如果贷款手续恶意串通你不知情,你可以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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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的叙述,而且由借条,应当偿还,但是可以向实际借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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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属于借款你应当偿还,同时你可以向贷款人追偿,详细问题可以电话联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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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有欠条为证据,有确实有替你还款的事实,法院会判你还款。至于贷款手续问题,与你跟信贷员的纠纷完全是两个法律关系,你们之间案件中法院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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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偿还,以后向贷款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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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应当还,还了之后,然后起诉借款人,要求借款人偿还你5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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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