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考上老师,聘用合同制的,也补交了之前2年多的社保,教育局招聘时说享受和正式在编的同等待遇,四险一金。今年8月中旬生了病住院,后确诊为臀肌膜炎和坐骨神经炎,需要长期治疗。却因为医保卡没办下来而无法走医保,现在也无法确定什么时候能办下来。请问我可以向哪些部门反映这种情况?或提起诉讼告教育局吗?今后可以再申请报销这笔医疗费用吗?或是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少我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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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教育 一是督促办卡,二是教育局按医保给报销
追问:可是当时住院不是办的医保,走的新农合,现在都出院了,只是需要继续吃药、理疗,还能走医保报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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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