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4日,我看中一家要转让的店铺,当时店主跟我说房租是32000一年,并给我看了他与房东签的租房合同,问我要接过来的话付25000元转让费给他,于是当天我付了店主10000元定金,并口头约定10日跟房东重新签订合同,并把余下的15000元转让费付清。9号的时候,店主突然告诉我说,房东不愿意以32000每年租给我,要提高至35000一年,于是我不同意接这个房子了,要求对方退定金,对方以我违约为由拒绝退钱给我。请问各位律师,我违约了吗?哪里违约了?他是在9号才跟房东说房子转出去了,之前也没跟房东商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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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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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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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你可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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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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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可以要回的。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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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