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中旬我爸爸(51岁)在他工作快两年的厂里,老板安排去海宁某厂处理事情回来时和同事一起出了车祸,(是车子翻到了,司机是同事,车是老板的)到现在还在家休养,现在没有特别严重的外伤痕迹了,只是主要伤了膝盖,现在还不能长时间走动及站着,老板也没说怎么赔偿只是让他养着,给过600元钱,平常爸爸工资是4000左右的,想咨询工伤期间工资等一切赔偿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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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1、工伤建议先做工伤鉴定,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以具体结果确定赔偿数额。
2、还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停工留薪的工资、交通费等,具体数额以实际支出为限。
3、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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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解答,跟是否签订合同无关,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建议委托律师协助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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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委托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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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