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河北张家口的,我的爷爷在天津有房产现在拆迁,爷爷只有一个儿子,早年迁到河北张家口,生的六个子女,其中有两个孩子跟着爷爷上的户,两个孩子其中的一个因为当兵户口迁回到了河北。剩下的四个在河北上的户口。我父亲于1987年10月份去世。母亲是2010年8月去世。现在房子拆迁,家中遗产份额已经咨询商量谈妥,但是在去办理公正的过程中在天津的一个孩子咨询了,意思大概是从天津方面只能看到在天津上过户的两个子女信息,并且只要他们两个人签字就可以生效。现在他们两个要越过我们在河北的四个子女办理。但是他们两个中的一个户口在河北啊?他们是否可以办理并生效?请问我们剩下的四个子女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