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我男朋友昨日到一商住两用的楼盘售楼处看房,觉得还不错,价格合理,一开始与销售人员谈过贷款问题,销售人员说只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工资证明。就可以办理贷款。我还与销售人员提及因为贷款需要社保所以我们至今还未买房,销售人员说不需要社保,于是我们就签订了定金合同。缴纳了2万定金。下个星期日前缴纳剩下的首付款,回家后我仔细看了合同,说明显示如果贷不了款,就一定在指定期限内缴清全部费用。我想知道要是我们贷款因为社保办不下来,房子买不了,那我们的定金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